新车被撞,追你赔偿有商量。最近,我院执行干警通过采取灵活的执行处理措施,巧妙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圆满执行完毕了一宗涉民生案件。
2012年12月23日,未成年人何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另一未成年人李某在十字路口冲红灯时,与凌某驾驶的崭新轿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车主凌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新购进爱车的损失。经审理,法院判决要求何某的父母赔偿5000多元、李某的父母赔偿2000多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被执行人何某一方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于是本院依法对存款迅速进行了查封扣划。而对于被执行人李某一方,则并无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当天,当干警走进被执行人李某一方的家,发现房屋是简陋的农村红砖房屋,屋内墙壁并无粉饰,厅中家私甚少,显得比较简陋。通过交谈,得知李某的父母均在家务农,家庭经济比较穷困,李某更在早些时候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在家,目前确实难以兑现赔偿的款项。其后,我院干警将调查了解所得的情况迅速告知申请执行人凌某,积极做其思想工作,劝解其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希望双方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在款项的赔付上给予一定的期限,但凌某表示不相信被执行人李某一方的家庭经济穷困,坚持要给新买的爱车讨一个说法。针对这个情况,我院干警提出了跟凌某共同前往被执行人李某一方家中协商和解的建议,希望通过申请执行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妥善处理好本案的纠纷。当我院干警与凌某又一次到达被执行人李某一方家中时,凌某似乎对眼前的景象有所触动,在我院干警的组织下,双方展开了对话交流。最终,经过我院执行干警一番的努力,终于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申请执行人凌某表示同意被执行人李某一方可以待日后经济好转时再行支付款项。(执行局 钟展强)